昨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,条例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国际会展之都建设。记者注意到,“进博会服务保障”以专章内容写入法条。
会展业立法,是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,目前,会展业领域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,各省、直辖市层面也没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。因此,刚刚通过的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是一次创制性立法,是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,对本市会展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。
《条例》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建设国际会展之都”的要求,坚持发展导向、问题导向,将固化提升成功举办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相结合,对本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、赋能行业发展、加强服务保障、办好进博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。
《条例》规定多项行业扶持措施,还为优化本市会展业营商环境做了多项规定。市商务委总经济师张国华指出,将抓紧研究将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,吸引境内外各类会展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并给予相应优惠,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业市场主体等工作。
据了解,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市会展业发展产生了阶段性的影响,上海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研走访,为会展企业排忧解难,充分利用《条例》出台的机遇,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。
来源:上海市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