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展团网会展资讯| 会展配套|

首页 » 上海 » 会展配套 » 正文

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通过

发布日期:2020-03-23 17:02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
打开微信。点击 “ 发现 ” ,
使用 “ 扫一扫 ”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
    昨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,条例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国际会展之都建设。记者注意到,“进博会服务保障”以专章内容写入法条。


       会展业立法,是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,目前,会展业领域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,各省、直辖市层面也没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。因此,刚刚通过的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是一次创制性立法,是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,对本市会展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。

     《条例》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建设国际会展之都”的要求,坚持发展导向、问题导向,将固化提升成功举办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相结合,对本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、赋能行业发展、加强服务保障、办好进博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。

《条例》规定多项行业扶持措施,还为优化本市会展业营商环境做了多项规定。市商务委总经济师张国华指出,将抓紧研究将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,吸引境内外各类会展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并给予相应优惠,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业市场主体等工作。

据了解,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市会展业发展产生了阶段性的影响,上海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研走访,为会展企业排忧解难,充分利用《条例》出台的机遇,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。

        来源:上海市人民政府
 
扫描展团网微信二维码,关注展会、会议节庆、展销会、会展服务,关注"展团网"微信公众号即可 展团网
 
网站首页 | 行业分站 | 城市分站 | 参展意向登记 | 展会宝 | 版权隐私 | 使用协议 | 联系方式 | 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排名推广 | 广告服务 | 积分换礼 | 网站留言 | RSS订阅
桂ICP备11003182号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450100697643558Q